氨酚双氢可待因片
功效作用
适应证
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后0.5~1小时内达血药浓度高峰(Cmax),在此之前药物可能已经起效,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中对乙酰氨基酚的半衰期为2~3小时,双氢可待因的半衰期为3~4小时,每4~6小时服用1次,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应用本品期间需要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或药师,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
伪膜性结肠炎的腹泻者禁用。
呼吸抑制者禁用。
气道阻塞患者(尤其是哮喘发作)禁用。
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颅脑损伤者禁用。
分娩期妇女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肝功能损伤者慎用。
非肝硬化酒精性肝病患者慎用。
酒精性肝病患者慎用。
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甲状腺功能减退者慎用。
炎症性肠病者慎用。
有癫痫病史者慎用。
头部受伤或颅内压力升高者慎用。
胆病或胆结石患者慎用。
胃肠道手术术后慎用。
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近期尿路手术者慎用。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如阿狄森氏病)者慎用。
低血压和休克者慎用。
重症肌无力者慎用。
嗜铬细胞瘤者慎用。
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包括酗酒)患者慎用。
自杀意念或企图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对于孕妇使用本品尚无充分的对照研究,孕妇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分娩期妇女禁用。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自乳汁少量分泌,但其对于乳儿的作用未知。考虑到本品对乳儿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若必须服用本品应考虑停止哺乳。
儿童:儿童患者服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确立,故不建议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患者服用本品。
老年人:由于老年患者通常肾功能出现衰退,剂量选择应慎重,通常以较低剂量开始服药,并注意监控肾功能,请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与如下药物存在相互作用
降脂药考来烯胺可减少对乙酰氨基酚的吸收。
一些药物通过竞争性代谢途径或底物可干扰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如:抗惊厥药(苯妥英钠)、肝酶诱导剂、酒精、巴比妥类、三环类抗抑郁药,可能出现对乙酰氨基酚代谢能力降低,其中血浆半衰期可能延长,需谨慎联合。
对乙酰氨基酚经常使用会增强华法林和其他香豆素类成分的抗凝血作用,增加出血的危险,需谨慎联合。
酒精可以增加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也可能造成急性胰腺炎,用药期间禁止饮酒或使用含酒精药物或食物。
本品中双氢可待因与如下药物存在相互作用
抗菌药物(如环丙沙星):避免术前用药时与阿片类药物使用,同时应用会降低环丙沙星的血浆浓度。
美西律:联合使用导致吸收延迟,需谨慎联用。
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和西沙必利等胃肠促动力药:联合使用可能拮抗胃肠促动力药的药效。
溃疡愈合的药物:西咪替丁抑制阿片类镇痛药的代谢。
抗胆碱药(如阿托品):严重便秘,可能有导致麻痹性疾病的风险,和/或尿潴留,需谨慎联合。
止泻药(如洛哌丁胺,蒙脱石散):联合使用严重便秘的风险增加,需谨慎联合。
抗高血压药(如胍乙啶,利尿剂):增强降压作用,需谨慎联合。
神经肌肉阻断剂如琥珀胆碱:增加呼吸抑制作用,需谨慎联合。
本品与其他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较多,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或药师。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根据疼痛情况,成人每4~6小时服用1次,每次1~2片。每次服药不得超过2片,每日最大剂量为8片。
药物漏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用药,症状缓解后即可停药,一般不存在漏服。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疼痛情况服药,本品的服药间隔为4-6小时,最大日剂量为8片,切不可缩短服药时间,或超量服用。
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药物过量
表现
对乙酰氨基酚使用过量可引起肝损害。严重时可出现脑部症状、昏迷、肝肾功能衰竭。在过量服药后的四天内,肝损害可无明显的临床表现,初期症状可表现为:面色苍白,恶心及呕吐。
与双氢可待因过量有关的反应包括皮肤湿冷、神志不清、抽搐、嗜睡、疲倦、低血压、瞳孔缩小、心跳变缓慢和呼吸抑制。
处理
洗胃或诱导呕吐,任何在前4小时服用7.5g或以上对乙酰氨基酚患者都需要洗胃;过量用药后48小时后,应立即按标准治疗方案口服蛋氨酸或静脉注射N-乙酰半胱氨酸治疗。
盐酸纳洛酮拮抗双氢可待因,给予0.4~2mg皮下注射,2~3分钟后重复给药,最大给药剂量为10mg,也可以通过肌肉注或静脉滴注,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同时加上辅助呼吸,给氧来治疗呼吸抑制。
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其他不适,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等或不能耐受不良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药物并到医院就医。
正常止痛疗程结束,或疼痛减弱,可在医生指导下停用。
定期长期使用双氢可待因会导致成瘾和耐受,停药后可能会出现不安和烦躁的戒断综合征,请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缓慢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推荐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反应迟钝等。
心血管系统:中毒性心肌炎。
泌尿生殖系统:对乙酰氨基酚治疗剂量下出现的肾毒性是罕见的,但目前已有报道称长期用药后会出现乳头坏死。
阿片类药物双氢可待因的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可能由组胺释放引起):包括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出汗增多、皮肤发红或面红等。
中枢神经系统:意识障碍、嗜睡、眩晕、头晕、情绪变化、幻觉、中枢兴奋(躁动/兴奋)、抽搐、抑郁、头痛、失眠、恶梦、颅内压升离、耐受或依赖等。
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悸、低血压等。
眼睛:视力模糊或复视。
泌尿生殖系统:输尿管痉挛、利尿作用等。
突然停药会出现戒断综合征。症状可能包括不安、烦躁、震颤、失眠、恶心、呕吐、出汗、心率增加、呼吸频率加快和血压升高。并且由于撤药后耐药性会迅速消失,所以前期的耐受剂量很可能致命。
其他:颤抖、不寻常的疲倦或虚弱、全身乏力、瞳孔缩小、体温过低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中枢症状,轻者需要注意休息,可以继续服用,逐渐适应,重者应更换其他药物,停药后大部分不需要特殊处理即可缓解症状。
消化道症状,在餐后或进餐时,以减少胃肠道的不良反应,一般多可耐受,如不能耐受或者便秘严重,可以考虑对症处理如服用乳果糖促进排便等。
心血管症状,给药时需要关注患者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上述不良反应,需要立即停止给药,及时就医处理。
泌尿系统,如果出现肾功异常等情况,需要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长期使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缓慢停用,避免出现停药后的戒断综合征,一旦出现请及时就医处理。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避光,密封在25℃以下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服药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和疼痛程度进行调整,服用剂量不能超过推荐剂量。
建议不要同时服用一种以上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如按说明书中规定的剂量应用无效后,不能再增加剂量,需更换其他镇痛药。
每两天服用或更频繁的长期服用镇痛药(>3个月),可能发展成头痛或使头痛更严重。过度使用止痛药诱发的头痛(药物过度使用诱发的头痛)不可增加给药剂量。
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酒。不良的饮食习惯(低蛋白)同样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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